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内容,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亚星会员登录入口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分配名额:

博士:2 名

一、申请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申请人基本标准:

(1)科研成果: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第一单位须为亚星会员登录入口);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需至少有一篇一作/共同一作研究性论文,且硕士和博士不能共用同一篇论文申报,否则不可参评;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若获评本奖项,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

(2)社会服务: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及校级学生干部,其他)。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申报、导师认定,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注: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答辩评审制,评审团将由学院专业教师、思政教师、学生代表及学院领导组成,具体专业教师人选将由学生提出申请后遵循回避原则,兼顾学科方向确定,考虑到科研模块评价的专业性,评审团中的药学专业背景教师占比不低于2/3。结合以往经验,评委根据申请人的科研情况全面展示确定本学年的研究生科研综合评价最终得分。每位申请人汇报完毕后离场后主持人将请在场评委发表对该申请人科研情况的评价,保证评选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博士评比分数计算:科研成果成绩(满分80)+素质拓展成绩(满分20)

A.科研成果成绩(80分):以研究生科研成果分数计算细则所得分作为参考,由评审团根据答辩展示进行打分;

B.素质拓展成绩(20分):由每班统一组织开展评定的综合测评分数折抵。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于11月4日(周一)上午10:00前 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及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发至sjtupharm@126.com,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及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亚星会员登录入口5-403学工办。通过材料审核、入围答辩名单的同学需提交答辩PPT(5分钟个人陈述,PPT内容以学习科研为主,兼顾素质拓展板块),学院将择期举行答辩评审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通用奖学金申请表

 

亚星会员登录入口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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